山东健康集团淄博医院患者的权利与义务

  为了使您早日恢复健康,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特此向您告知如下内容:

   一、就诊中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您享有如下权利:

   1.您可以了解您的病情发展、疾病诊断、医师建议的诊疗方案、诊疗效果及预后等相关情况

   2.您可以对医师建议的诊疗方案做出选择和决定,并可以提出相关的诊疗建议。

   3.可以就与您疾病相关的一切问题向医务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,行使您的就医自主权。

   4.您可以查阅、复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。

   5.您可以拒绝未经您同意进行的临床试验和医学教学诊疗行为。

   6.若您对我们的医疗服务不满意,您可以向您的经治医师、主管科室主任提出,也可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进行投诉。

   二、在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,您还负有如下义务:

   1.请您提供真实的个人基本信息,包括您的姓名、年龄、住址及医疗保险报销类别等。

   2.请您向医务人员详尽如实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及诊疗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细情况。

   3.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,积极配合治疗,不能擅自用药和使用治疗设备,为保证您恢复健康,请您定期复诊。

   4.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,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,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,请您予以配合。

   5.请您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安全、清洁、安静,爱护公共财产设施,不干扰其他患者诊疗,保护好个人安全和贵重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