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健康集团淄博医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

  1. 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其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。实行院、科两级管理,责任明确。

  2、本院职工、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诊疗区域、办公室、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。

   3、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(吸烟区)吸烟。

   4、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(无论是否上班时间)。

   5、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,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。

   6、要求在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,不得设有烟具及烟草有关的物品。

   7、院内无烟草广告,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。

   8、全院控烟监督员,要求分工明确,责任到人,做到经常检查巡视,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

   9、在院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有工作。

   10、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,并能指导和帮助吸烟者戒烟,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