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纪委关于强化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  淄矿中院纪发〔2014〕4号

  中共淄矿集团中心医院纪委

  关于强化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  各支部、科室:

   2014年中秋、国庆节将至。为贯彻落实中纪委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根据集团公司党委要求,结合医院实际,现就强化中秋、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:

   一、进一步增强廉洁过节意识。为过一个风正气正的节日,各支部、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的极端重要性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要求部署上来,要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意识,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确保廉洁过节。

   二、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。节日期间,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、贯彻落实省国资委的“十二个不准”、能源集团“十一个严禁”和医院党员干部及医务人员廉洁自律“十个严禁”同时,特别重申并强调: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、“三管”人员要带头拒收药械及其他供应公司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礼品、回扣以及开单提成,医务人员要拒收患者给予的礼品、红包。

   三、要严格落实责任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,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强化监督检查。节日期间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活动,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公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和决心,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,为医院的健康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局境。

   中共淄矿集团公司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   2014年9月4日